媒體刊出周行一教授的「台灣的城市真的很醜」文章,道出了城市醜態百出的概況,例如摩托車及汽車亂停,騎樓、路肩、人行道到處可見停車,許多街道人行道不是付之闕如,就是太窄,突出招牌、電線桿等障礙物讓人寸步難行;招牌凌亂,醜得難以形容等。
周教授呼籲,大家應主動要求政府調整法規及資源,讓城市更美麗,在這過程當中,我們也必須適度的犧牲權益。但願周教授的呼籲,能獲得政府重視與國人的共識,逐步改善城市風貌,進而提升生活品味,開發文化創意。
周教授所舉的城市醜態,雖然由來已久,其實並不難改進,癥結就在政府是否有執行的魄力,例如違規停車、霸占人行道與騎樓、亂貼廣告牌、亂丟垃圾等,只要政府有決心強力取締,必然能大幅改進,但問題是公家機關始終有鄉愿、姑息之風,睜一眼閉一眼或捉放曹,導致違規現象日益擴大,然後積非成是、尾大不掉,最後只好任其發展,甚至演變成就地合法。
至於違規亂貼、濫掛廣告招牌,恐怕是台灣普遍狀況,但合併前的台南市區倒是一反「常態」,滿城幾乎看不到一張違規亂貼的廣告單(招牌),為何府城能做到?我有親戚在台南市環保局服務,親口告訴我當時的市長許添財,以強力動員、嚴格取締的決心與作為,使城內不見半張廣告單,連電線杆都稱得上是「光棍」。
俗話說「一白遮百醜」,對整頓市容,我要說「乾淨遮百醜」,乾淨才是城市美麗的基本要件,如果政府有決心有作為,市民受到節制與規範後,不再亂停車、霸占公共空間、亂張掛廣告招牌、亂丟垃圾、亂丟菸蒂、亂吐檳榔汁,當生活習慣改變,生活品味自然改善。
美麗,或許需要時間改造,乾淨,卻可能收立竿見影之效,只要各級政府與民眾形成共識並共行,美麗城市不是夢。張博智(高雄市/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