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昨天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上,教育部表示,國中辦理定期評量(段考)時,不得有考古題,以免可能影響學生升學權益。學校聘兼任及代理代課老師時,也須在聘約中明訂不得在校外補習及家教,訂定相關獎懲規定,以免幫補習班變相招生,或影響考試命題公平性。有縣市認為此舉可能造成找鐘點老師更為困難。
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最近發生多起學校定期評量採用考古題,造成有特定管道的學生,例如參加補習的學生在考前取得考題加強練習,影響成績評量公平性,尤其是國中,有可能影響到學生的升學權益,學校應謹慎處理。
他表示,大型的評量學校聯合命題,教育部不反對,但絕對不能找業者出題,違背教師專業,主管機關應查處。教育部已發函學校,定期評量考題應避免與考古題雷同。
黃子騰說,教學和評量都是老師的專業,相對於其他行業,老師待遇不錯,命題專業包含在酬勞內。現在資訊發達,家長水準很高,老師出考古題,如果有人反應,一定會處理,如果影響層面大,連監察委員也會出面關心。
因應全國教師課稅,教育部規畫正職教師減課的配套,代課教師人力需求增加,全國教師會估計,全國國中小今年約有一萬五千名代課、兼課教師的需求。
黃子騰在報告時表示,兼任、代課教師應比照專任教師,不能在外兼任補習或家教老師。人事單位已與縣市教育局取得共識,要求學校應在代課教師的聘約中,一定要明白規定,盼能落實。
黃子騰說,如果只兼二堂課,原則上是採不告不理原則,如果代課教師在課堂上未宣傳補習,或是影響考試上公平,則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