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在二○○○年時,電視取代了報紙,成為台灣地區閱聽大眾獲取新聞訊息最重要的來源。而二○○八年左右,網路又取代了報紙,成為僅次於電視的最重要新聞資訊來源。
電視、網路和平面紙媒體的消長,極可能會衝擊台灣的社會價值觀、意識形態和民主選舉。
先說電視媒體。幅員狹小的台灣地區,擁有八個二十四小時播送的電視新聞頻道,密度之高,堪稱世界之最。這些新聞頻道,具備了下列的共同特色:
‧重要的財經政治新聞,基本上是抄襲報紙內容,晨間新聞抄早報,晚間新聞抄晚報;
‧社會新聞與八卦新聞,極度依賴網路素材和觀眾爆料;
‧自製新聞比例偏低,新聞報導內容,夾議夾敘,缺乏客觀報導事實的能力;
‧新聞報導綜藝化、輕鬆化,新聞主播明星化、偶像化;
‧談話性節目充斥,所謂電視名嘴的談話內容,從小道消息、臧否人事到政壇秘辛、怪力亂神,無所不聊,且成為廣告收益的金雞母。
簡單說,台灣的電視新聞頻道僅僅滿足了媒體四大功能裡——「報導事實」、「守望社會」、「廣告」、「娛樂」中的後面兩個功能。更令人憂心的是由於內容貧乏,無法填滿時段,因此,新聞頻道的內容,幾乎每五到十分鐘就重播一次,一天之內往往要重播數十次之多。
重複播放某些新聞的結果,使得閱聽大眾誤以為重播次數多,才是重要的新聞,從而扭曲了對真實世界訊息的認知(譬如,電視新聞成篇累牘地報導某位藝人的婚禮,便排擠了真正重要新聞的報導)。不僅如此,反覆播送特定人士的特定政治觀點(譬如,反對黨人士反覆指控兩岸ECFA協定使台灣貧富更形懸殊),等同於媒體工作者利用公器,強力執行「議題設定」(Agenda Setting)功能,對閱聽大眾形成了接收特定訊息的一種「增強效果」(Reinforce Effect),如此一來,極有可能強化了長期收視特定媒體的族群的意識形態傾向。長此以往,會不會錯亂了社會的價值體系?加深了台灣社會的裂痕?
再談網路。網路不同於電視的廣播,網絡內容的選擇,是經由互動式的點擊(選)而得到的。而網路新聞的排列方式,儘管也有頭題概念,也會利用視窗彈跳凸顯重要新聞與突發新聞,但是,無論網路新聞如何排列,還是需要網友自行去點擊。也就是說,比起電視新聞,網路新聞的閱聽大眾享有較多的選擇自主權;而網路新聞編輯的議題設定能力,基本上遠遠不能和報紙以及電視新聞的編輯相提並論。況且,目前主要的網路新聞,多半是報紙媒體集團旗下的新聞網站,即便是入口網站的新聞,其內容也多是向報紙及電視媒體購買得來的,本身極少有新聞採訪編輯的能力。換句話說,網路新聞編輯,僅能「人云亦云」,僅能在網頁版面上做文章。
網路的重度使用者多為三十五歲以下的年輕人,因此,分析網路新聞的點擊率,或許可以推估網路族群對特定新聞資訊的偏好,甚至他們的政治態度傾向。特別是,絕大多數的新聞網站都有雙向溝通的功能,透過新聞網站上的回應與貼文,甚至有機會分析網路閱聽大眾對特定社經與政治議題的深層想法。而隨著行動網路愈來愈發達,網路族群往往會將某些新聞事件與議論,轉Po到臉書、推特、微博、WhatsAPP等行動媒體上,形成風潮與擴散效果。
電視與網路新聞媒體的崛起,固然促成了媒體的多元化,激發了台灣民主的活力;然而,電視新聞的亂象與高重播率,又可能深化了台灣不同意識形態的對峙。至於後來居上的網路媒體,也極有可能將兩極化的意識形態,做進一步的分化甚至是激化。當然,網路媒體的互動特性,也可能催發了新興的意識形態與新的意見領袖。凡此種種,對於台灣的社會價值體系、意識形態,乃至於民主選舉,究竟是利?是弊?有識之士,何妨進一步探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