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日前發生等待紅綠燈的自小客車駕駛,被近距離射殺的駭人聽聞社會案件,歹徒無法無天的行為,再度讓治安亮起紅燈。
筆者認為,除了警政機關應盡速緝捕兇嫌歸案,政府相關單位也應考慮修法,加重擁槍自重及殘暴殺人的刑罰。
近年來,政府及警政機關雖然維護治安不遺餘力,但因人權日益高漲,偵辦、起訴、審判及執行均受到法律程序的保障,在經過漫長時間後,大都為民眾及媒體淡忘,而無法立即達到遏阻類似重大犯罪的效用,因此,首應加速檢警偵辦及法院審判程序。
其次,由於警政辦案效率愈來愈高,且警民聯合打擊犯罪,已成為迅速破案的關鍵,也使歹徒的犯案手法愈來愈細密,手段愈來愈凶狠,而最主要的犯罪工具非槍枝莫屬了,既然槍砲的製造、販賣、轉讓及持有,是公認的重大犯罪的亂源,如果能確實阻斷此源頭,必可大幅降低犯罪率。
筆者認為,除了應加強道德教育外,嚴懲重罰應是打擊犯罪的不二法門,因此,警政機關應加強查緝槍枝,並提高舉發獎金外,政府也須盡速修法,提高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使用槍砲傷害或殺人的刑罰,期使使治安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