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居住的環境,家家戶戶都養雞,而且大多放養,日出離家、日落歸巢。不同家飼養的公雞「狹路相逢」,常常就在村頭巷尾上演一場鬥雞大戰,這可是我們小孩子最愛看的戲碼,除了好奇心,小伙伴們也會打賭,押哪隻雞贏,輸的要拿糖果出來,結果勝者雀躍,輸者不甘願。
後來看過所謂的鬥雞比賽,那已不再是閒暇時的娛樂節目,不但變了調,成了賭博的工具,而且畫面也更加殘忍血腥,場內拚得你死我活,場外鼓噪叫囂,圍觀者皆像鬥雞般失去理智。
因為鬥雞常演變成賭博,所以大多數國家都明令禁止鬥雞,我國也不例外。
來到婆羅半島的沙巴,發現這裡還有鬥雞的娛樂,其實馬來西亞的法令禁止鬥雞,但山高皇帝遠,沙巴不但有聚眾鬥雞,也有人專門飼養鬥雞來賣,大馬的其他州就常常查獲走私自沙巴的鬥雞。據說一隻體格強健、爭強好勝的鬥雞可以賣到三千元馬幣(相當於台幣三萬元),聞之令人咋舌。
我在古達的市集看到一隻鬥雞,腳上綁了繩子,主人坐在旁邊抽著菸,待價而沽。看這隻鬥雞羽毛亮麗,雙足粗壯且直挺,雞冠很小,可能在飼養時被剪冠,因為雞冠是雞的要害,爭鬥時容易受傷而敗陣。
瞧這些為了滿足人的賭性而生的鬥雞,雖然雄赳威武,卻全然不知生死只是一場人為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