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花蓮訊】花蓮縣文化局半年來清查縣內一百七十八處公家機關和單位保存的古物,沒想到竟發現「消防警鐘」、「武術館匾」、「站長宿舍棟札」等多件古物,文化局長吳進書表示,這幾件分別保存在各機關的古物,是見證花蓮歷史的物品,可說相當的珍貴和獨有,未來也將培訓古物修護人才,逐步建構花蓮古物資料庫。
花蓮縣消防局保存四個「消防警鐘」,是日治時代的消防設備之一,各重約六十八公斤,製作於西元一九二八年,消防局副局長林建億表示,早年因通信不發達,消防隊樓上的瞭望台設置銅製警鐘,遇有火警時敲鐘示警的聲響可傳數公里,除通知消防人員外,也做為召集義消之用。
「武術館匾」則是保存在花蓮縣警察局。日治時代的武德殿內設有警察人員練習柔道和劍道的練習場所,國民政府來台後,改名為「武術館」,武術館匾見證著警政單位的時代變遷。
花蓮林區管理處保存的「站長宿舍棟札」文物,記載的時間為昭和十八年(西元一九四三年),是當時的台灣興業株式會社在林田山伐木站宿舍改建時留存下來的古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