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台東一名邱姓專科女學生在校慶時占領表演台抗議,遭警消人員架離,強制送進精神病院,引發執法過當爭議,衛生署表示,據了解這名女學生有自殺傾向,為確保安全才強制送醫,後續是否需要強制住院還需經醫師審查。
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精神病患者若有自殘或傷人疑慮,強制送醫是為確保患者安全的第一考量,根據地方回報資料,這名女學生有自殺傾向,才被強制送往台東榮民醫院勝利院區身心病房,是否需要強制住院還需經醫師認定。
精神病患者強制住院治療,依現行法規,需經過兩位精神專科醫師判斷是否符合要件,石崇良指出,在九十六年精神衛生法修法後,還得經由家屬代表、心理、法律背景專家、社工等成員組成的強制住院審查會審查。
衛生署統計,修法之後,國內每年強制住院治療的精神病患者,已由四千人降到一千八百人,顯見在審查會把關下,要濫用強制住院權力沒有這麼容易。精神專科醫師江漢光也表示,強制住院無須付費而且有住院期限,每個月要經過健保申請審核,兼顧及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