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開放五百五十CC以上重型機車上國道。交通部表示,將在立法院完成三讀的九個月後,再公告試辦,未來會限制路段、時段,分階段試辦,第一階段初步考慮開放中南部的國六和國八。開放重機上國道後,若有違規併行、蛇行或逼車行為,一律重罰六千元。
除了開放五百五十CC以上「紅牌」重機上國道,交通部也將修改相關規定,開放二百五十CC以上、五百五十CC以下「黃牌」重機,可以上快速道路。
國六和國八都是橫向高速公路,國六從國三霧峰系統到埔里,國八則是從改制後的台南市(原台南縣市交界處)到新化,幾乎全段都在台南市區內。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開放五百五十CC以上重機上國道,前提要當地縣市政府同意,只要地方不同意,中央就不會公告開放。交通部之前和台南市政府開會時,台南市交通局表示「有疑慮」。
陳彥伯強調,開放重機上國道的兩大前提是「安全可獲得保障」、「風險可有效控管」,未來若三讀通過開放試辦,重機車主必須有小型車駕照,才能騎重機上國道;重機上國道後的行車安全規定、車距等都比照小客車。
陳彥伯表示,研考會和交通部的調查都顯示,八成以上民眾反對全面開放重型機車上國道,反對原因之一是重機蛇行,因此這次修法特別針對重機違規併行、蛇行或逼車,一律採最高罰六千元;其他大小車如果對重機逼車,也罰六千元,希望重機和其他車輛駕駛互相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