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不是將內容重點快速唸完而已!
曾經參加一個每月聚會一次的讀書會,每次進度是一整本書,所以,導讀人的壓力非常大。
有一次負責導讀的成員,為了幫大家很快將內容要點複習一便,就將每一章、每一節的重點逐一唸過。由於只能有四十至五十分鐘可用,導讀人就將他畫好的重點以飛快的速度逐字唸過,大家也就如同考前總複習般的拿著筆跟著翻書,跟著畫。俟他把近三百頁唸完,大家都鬆了一口氣。
當天最後的回饋時間,我問大家:「剛才導讀時跟不上的請舉手。」全場五十人有近半都舉手表示:「來不及!」我接著問:「看書了嗎?」只有少數成員看完,大部分都只翻一下、沒看完,也有許多是完全沒看的。
如果大家都有將書讀完,這種快速的「照本宣科」式的導讀,是有「複習」或「提醒」的功能;若像這個例子,大多數人對書本內容是陌生的,採用如此快速的方式是達不到「助讀」或「熟悉」的作用的。
因此,擔任導讀之前務必要先想想:「導讀的基本目的何在?」
不論是面對有讀書或未讀書的成員,之所以需要安排導讀,基本上是要協助成員增加對材料內容的了解,因此,在表達方式上若能以「說」為主,將自己消化後的重點「說出來」,再輔以「唸」出文中重要句子,對聽者來說比較容易理解。
至於內容呈現方式,如果材料份量很多,不宜採用「照本宣科」的方式,因為太細了,不只時間不足,而且會太枯燥,此時,可以將每一章重點重新整理,並依每章的重要性做時間分配,必要時於導讀結束前再將整本書的精要做些提示;當然,如果能製作投影片,做為解說時的輔助,甚至將要點整理印給大家,也會很有幫助。要做到如此程度,導讀人可要好好下點準備的工夫了。
如果成員都能於事前閱讀完,導讀的工作就比較輕鬆,可以於現場採用提問的方式,問一些答案在書內的問題(即四層次提問法的第一層次「客觀性」問題),以助成員回想起內容,也幫助導讀者快速了解成員對內容的熟悉狀況,必要時再做一些補充即可。
「導讀」顧名思義就是:引「導」成員順利將內容「讀」懂,因此,導讀者要依內容難易、份量多寡,以及成員準備狀況和可用時間來做最適當的準備與安排。
總之,導讀不只要將「重點表達」出來,更要達到讓成員「懂」的基本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