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救災已成國軍主要任務,救災經費依法應由主管機關內政部支付,但國防部官員指出,九十九年至今國軍出動救災累計支出近五億元,內政部至今一毛錢都沒給,已對部隊訓練產生影響。內政部長江宜樺回應指出,內政部並未收到任何來自國防部救災經費需求的公文。
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國軍在九十九年度執行一百一十七次救災任務,支出累計近五億元,不包括人事與伙食費用,也未將裝備折舊計算進去,大部分為油料支出。
江宜樺表示,最近幾年各相關部會均寬籌救災預算,碰上救災支出,都可在公務預算項下核銷,國防部如果參與救災,也是比照辦理,國防部所提近五億的救災支出需求,他並未聽說。
他說,國防部曾在佳冬、林邊一帶清淤、搬運家具等,國防部曾提出支付作業經費需求,但內政部只能將賑災基金會的經費用在支付災民上,如便當費、水等;國防部協助安置、收容部分,內政部曾出面協調過,但包括軍隊派遣車輛、油料等行政成本,與預算科目不合,無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