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馬總統「黃金十年、國家願景」中有關司法改革部分,提到試辦人民觀審制,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昨天在立法院表示,希望《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將在士林、嘉義地方法院試行三年。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邀請司法院報告立法計畫及明年度預算。林錦芳答詢時表示,人民觀審制度研議委員會開過十次會議,認為觀審制有試行必要,若過程順利,預計明年立法後,花費三年時間,指定士林、嘉義地方法院試行,評估試行結果後,再決定國民參審的最終方式。
林錦芳說,歐美各國實施參審制,美國則採陪審制,考量國內民情,讓百姓有表達意見權利,但不能有表決權。至於觀審員意見法官採或不採,需在判決書中敘明,未來施行後將逐步檢討改進。
對此立委各有看法,有人肯定試行制度,也有人建議參考國外制度考量各國民俗風情不同作調整等。
也有質疑的意見,立委江義雄建議直接走參審制,讓人民有表決權,不贊同民眾沒有實際權限的觀審制;立委柯建銘也表示,前司法院長林洋港、翁岳生都提過參審制,現在司法院卻大翻轉,而草案尚未送進立法院,就已在宣傳,認為司法院應重視本會期要審議的其他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