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學習華語的西方人愈來愈多,但是英語仍然是地球村最流行的語言。很有趣的現象是:英語雖然征服了全世界,但也在許多國家慘遭「本土化」:幾乎在每個國家或地區都被當地的口音扭曲變調,離所謂「君王英語」(King's English,即標準英語)或「總統英語」(President's English,即標準美語)頗遠。例如新加坡的華人就發展出了所謂Singlish,並不遵守重音的規定,而且常把字尾的子音吞掉。開始我不懂什麼是argit'e,後來才悟出原來是architect。我曾遇見一位黑人教師,對我說不必太理會白人的語文霸權,講英語只要能大致達意就好了。不過要學會一種外語,原則上還是要求「道地」,總不能說錯了就推給「反霸」的大義。弔詭的是:學得太道地時,反而成了方言。京片子雖然可羨,普通話其實就不錯了。二次大戰時,一名美國傷兵在澳洲住入醫院,護士問他:Did you come today?美國傷兵大吃一驚,因為聽來像是Did you come to die?
西方語文之中,英文的文法,尤其是動詞的時態,算是最簡單的,但其發音,包括重讀,卻最多變。英文的發音往往英、美有別。英文作品裡也不時會遇見歐陸各國的文字,所以要讀對一篇英文作品,有時也會開口為難,終於沉吟不決,或含混過去。這情形,不但見於我班上的研究生,偶爾也會見於一般英文教師。
其實,遇見歐陸的專有名詞,只要肯查字典,尤其是附有注音的大字典或百科全書,就能知道如何發音;久之也會歸納經驗,發現希臘人名末尾字母如果是e,一定是要發音,例如Aphrodite、Euridice、Psyche、Ariadne,依次就必須讀足4、4、2、4音節。又如希臘三大悲劇家Aeschylus、Euripides、Sophocles,就應讀成es'kilus、uri'pidees、sofoklees。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的重音應落在第一音節;我卻聽過不少教師把重音放在第三音節。da Vinci應譯達芬奇,當今流行的譯名「達文西」不合義大利文發音。義大利文遇見gl,則g不發音,所以Modigliani應譯「莫地里安尼」。
英國的人名、地名也有一定的讀法,不能望文生音。例如劍橋(Cambridge),第一音節應讀如came,不可讀成短音。泰晤士河(The Thames)有ame,卻要讀成e的短音。Derby在英國要讀成Darby。Clerk在英國應讀Clark。Berkeley在加州讀「柏克萊」;在英國,哲學家George Berkeley卻讀「巴克萊」。Gloucester、Leicester字中的ce都不發音。許多人名、地名後面的ham,h都不發音,例如Maugham、Buckingham、Birminghan。愛丁堡(Edinburgh)應讀 Edinbru,不可讀「愛丁柏格」。許多教師把莎士比(Shakespeare)的shake讀成shack,其實應該讀成「握手」的shake;此誤連不少教授都不免。
美國南北戰爭的決戰場Gettysburg,中文一般譯成「蓋次堡」,錯了。此鎮乃德裔Gettys所建,實應譯成「蓋提斯堡」。我在該地的Gettysburg College教過一學期,不會誤讀。
英文有幾個普通字,連不少教授都讀錯,包括comparable、admirable,此二字的重音都在第一音節而不在第二音節。更普通的字:say所衍生says和said,都應該讀成e的短音而非abcd的a。這些錯誤,注意高明的學者怎麼讀,或者自己勤查字典,就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