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走進高中教室,許多學生桌上都有一瓶含糖飲料,擔心高中生再這樣喝下去,會愈來愈胖、體能下降。教育部訂出「高中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草案,規定高中職合作社未來將不能再賣零食及含糖飲料,點心熱量也須低於三百五十大卡。
教育部從九十四年起限制國中小合作社販售的點心、飲料範圍,例如飲料只能賣純果汁、鮮乳、豆漿、優酪乳、礦泉水等七類;但學者專家當時認為,高中生應有自主管理能力,只要教育宣導,不須限制合作社販售食品。
但後來教育部學校衛生委員會九十八年底決議,高中校園食品也該管制。教育部最近委託董氏基金會,訂出高中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草案。
高中合作社未來可賣的飲料,除國中小允許的七類飲品,還增加不含糖、也不含人工香料及代糖的「天然植物飲品」,包括無糖咖啡、紅茶、綠茶、花草茶,但咖啡因含量必須在二百ppm以下。
此外,高中校園也不得再販售「零食」,即高油、高糖、高鹽的高熱量食品,包括洋芋片、巧克力、豆干、蜜餞等,熱量及油、糖比率超一定標準的餅乾、麵包也不得販售。
在點心部分,高中校園販售點心的熱量、油、糖標準比國中小稍寬鬆。國中小販售點心每份熱量不得超過二百五十大卡,烘焙食品油、糖比率不得超過總熱量百分之四十;但考量高中生所需熱量較高,高中校園販售點心每份熱量允許在三百五十大卡以下,油、糖比率則不得超過總熱量百分之四十五。
由於高中生體重過重及肥胖比率約占五分之一至四分之一,教育部體育司科長傅瑋瑋表示,草案已召開三次公聽會,學者專家及學校代表多贊成對高中合作社販售食品設限,草案可望在近期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