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大亨梅鐸新聞集團旗下的《世界新聞報》(News of the World),涉及竊聽新聞對象與海外行賄醜聞,英國國會及媒體深入挖掘後竟然發現,從鐵娘子柴契爾夫人以降的英國歷任首相,為了爭取梅鐸所屬大眾傳媒的支持,許多公共政策刻意向新聞集團的立場傾斜。
在傳統民主政治理論中,媒體被視為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以外的第四權,理應是公民監督制衡執政者的最後手段。不料,英國的政治人物長期來竟然和梅鐸沆瀣一氣,這不僅砸了老牌民主國家英國的招牌,也給了向來傾心英國大眾傳媒素質的學者們,當頭棒喝——原來,天下烏鴉一般黑!當扮演制衡角色的媒體擁有權力時,絕對的權力,便導致絕對的腐化!
《世界新聞報》的醜聞,讓我聯想起前一陣子台灣炒得很兇的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議題。在英美等民主國家,印象中,並無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法律規範。在許多傳播媒體論述中,民主國家黨政軍不經營媒體,似乎是一種政治習慣,是政治文化使然,而不是法律剛性規範的結果。然而,新聞集團的醜聞說明了,即使有良好的民主政治文化,媒體和權力的組合,終究是難以抗拒的春藥。
我並不主張立法來規範黨政軍不得經營媒體,因為我相信,徒法不足以自行。只要是利之所趨,政客也罷、企業家也罷,一定會想盡辦法來介入媒體、收買媒體乃至於控制媒體。就以台灣的經驗而論,儘管有黨政軍不得經營媒體的條款,但是,綠色執政時沒有一天不想控制媒體,包括公共電視在內;藍色執政時,也是想盡辦法拉攏媒體。至於企業界,手上沒有媒體的,天天就想透過置入性行銷,宣傳企業形象,對於不利於企業或企業主個人形象的報導,更是不惜用廣告搭配相要脅,甚且對從事報導的記者進行法律訴訟,試圖造成寒蟬效應,凍結記者的筆和鏡頭。
不論是黨政軍,還是企業干預媒體,問題的核心還是在於如何保持媒體的獨立性。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案,不在於立法禁止或限制黨政軍經營媒體,而在於如何讓黨政軍經營媒體的事實透明化。
政黨是要宣揚政策主張的,缺乏現代化媒體,政黨勢難宣揚主張,因此,我認為政黨經營媒體無需限制,但所有的媒體必須公開且明白揭露政黨所持股分的比例。
事實上,台灣的政黨普遍面臨著阮囊羞澀的苦惱,無論是經營電子媒體或是平面媒體,恐怕都難逃虧本的命運。至於軍隊,採取募兵制之後的軍隊,僅僅是眾多職業團體之一,即使要擁有媒體,怕也很難延攬專業人士從事編採經營。特別是,現代媒體要能生存,必須靠廣告營收,廣告營收來自於閱報率和收視(聽)率,政黨和軍隊所屬媒體,能否贏得閱報率和收視率,不無疑問。
那麼,政府可不可以經營媒體呢?政府經營媒體,確實有可能利用政治及公共政策的壓力,迫使廣告主投放廣告;企業界也可能利用政府所屬的媒體進行利益輸送。因此,政府除從事國際宣傳的任務外,不宜投資經營媒體。至於國內的政策宣導工作,也應盡量延攬專業人士或以公開招標的外包方式,委託專業媒體為之。何況,政府經營媒體還有預算編列的問題,這一方面,人民還可以透過議會政治來加以制衡。更何況,民主政治的政黨輪替,也會減少媒體長期被特定政府控制的風險。
總之,台灣民主政治發展已臻成熟、媒體廣告市場板塊大幅移動,使得媒體不再是個暴利的產業,再加上網路Web2.0新媒體概念的興起,網路上有成千上萬的眼睛盯著黨政軍的一舉一動;在這種情勢下,黨政軍經營媒體已經不再是問題了。要想保持媒體的獨立性,關鍵還是要規範所有的媒體,不論大小,都要辦理公開發行、成立專屬網站,時時公開各媒體的股東結構,供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