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日公布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重點對婚前貸款買房、父母出資為子女結婚買房、親子鑑定等爭議較大的問題作出解釋。由於這個司法解釋觸碰到中國人的敏感神經—婚姻與財產,引發各界熱烈討論。
這個司法解釋借鑑外國婚姻財產制度,明確規定,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九五○年版的婚姻法是中國婦女解放的重要里程碑,打破了幾千年的包辦強制封建婚姻制度,樹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重要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說,二○○一年的婚姻法施行之後,最高人民法院於二○○一年底和二○○三年底相繼公布兩個司法解釋,對於子女撫養費、離婚損害賠償、彩禮應否返還、夫妻債務處理等問題進一步明確法律適用標準,使法官在審判中統一認識。
近年來,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後產生收益的認定、父母為子女結婚購買不動產的認定、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不動產的處理,都是婚姻糾紛案件中出現的新問題。在中國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為了支持子女結婚買房,年輕人的父母出資為子女結婚購房往往傾注全部積蓄,一般也不會與子女簽署書面協議。一旦離婚,房屋的權屬就成了爭議焦點。
全國律協民事專業委員會婚姻法論壇副主任、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芳表示:「一個國家的法律修改需要一段時間。現實中的司法實踐日新月異。十年前,人們根本無法想到,如果婚姻出問題,會有房子、股票這麼大的資產轉移問題。也想不到,如果離婚,房屋的貸款怎樣處理的現實問題。」他認為,從司法解釋的價值取向來看,其承襲婚姻法,體現尊重中國文化傳統和婚俗習慣。
新婚姻法是男人福音
但不少網友認為新婚姻法對女性「苛刻」,對男方「寬容」,可以說是男人的福音,保護了在婚姻中處於強勢地位的一方,對於婚姻中弱勢群體,比如家庭主婦,可能產生不公。
也有人認為新的司法解釋是對當今婚姻價值觀的一次積極「修正」,促使年輕女性轉變擇偶及婚姻價值觀念,尤其是擺脫對婚姻的依賴、對男方的依賴,自己努力打拚,實現和擁有價值比較重要。
過去社會講究「門當戶對」,只要雙方家境相當就可以;或者兩人白手起家,從頭打拚,一起創造和積累財富。如今很多年輕女性對於傳統觀念不屑一顧,把未來希望寄託在嫁個「好夫君」身上,還有不少年輕女性乾脆為自己的「出嫁」開出「價碼」,告訴男方沒房、沒車甭想結婚。
現在這些頗為勢利的婚姻條件,在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釋中,統統變成「竹籃打水」,除非能將房子登記到自己名下,預計將迫使一些年輕女性不得不重新思考自己的婚姻定位,冷靜規畫未來。
如果不努力,婚前靠男方提供房子、車子,滿足需求,一旦婚姻發生變故,自己很可能被「趕」出家門,一無所有。
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由於簡化財產分割程序,法官容易斷案,可能造成離婚變得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