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搶救生命分秒必爭,歐美心臟學會建議,在機場、車站等人潮擁擠的公共場所,最好每隔三分鐘腳程就設置一具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但在台灣,除了台北松山機場獲得衛生署認證外,其餘機場和高鐵、台鐵、捷運等,少見合格又夠用的AED。
台大醫院急診部主治醫師馬惠明指出,如果能在四分鐘內對心臟驟停的病患施予心肺復甦術(CPR),並在八分鐘內予以電擊急救,救活率便能大幅提高,在救護車扺達前多爭取五到十分鐘黃金時間;但台灣公共場所的AED普及程度不到國外十分之一。
馬惠明強調,根據國外推動經驗,包括車站、機場、運動中心、大型學校甚至廟宇,是該優先配置AED的高危險場所,至少每十萬人應配置四十五台A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