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已實施,卻一連發生了幾起環保爭議案例,都是由政府機關引起,可見環境教育要落實,應該由各級政府機關做起。
五月間,苗栗縣政府在銅鑼鄉桐花公園池塘裡,野放了七百斤的外來種牛蛙,藉以增加生態多樣性,遭環保人士抗議質疑,認為會對生態造成嚴重影響;日前基隆市消防局引進新式多功能雲梯車,演習時為了達到演練效果,竟燃燒兩百個汽車輪胎,產生釋放「世紀之毒」戴奧辛,惡臭讓參加演習的人掩鼻,被外界批評作秀過了頭。
牛蛙放生和燃燒輪胎,這種大開環保倒車的作法,如果不是媒體報導,民眾還無法了解對生態保育有多大影響,而且這兩個案子豈止冰山一角,層出不窮危害環境的作為,竟出自地方政府單位,公家機關應該為民表率,建立環保意識,展現推動環保決心,不能帶頭做出錯誤示範,實在應該深切檢討。
此外,環境教育法實施,未來全民都要上四小時的環境教育課,有助提升環保意識,學校的環境教育課將從一百學年度啟動,國民及公家機關的環境教育課何時、如何啟動?學生的環境教育課不會遭遇瓶頸,可將生活科技領域融入教學,但一般民眾接受環境教育課,卻缺乏有經驗的環教師資和合適的環教教材,推動環境教育的經費也明顯不足,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李德貴(花縣玉里/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