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一陣子,知名男藝人藉就學制度緩徵的新聞,就會在媒體出現,最新的是明道,媒體及各界「照例」以道德批判,責備逃避兵役。
沒錯,只要義務役還存在,凡是中華民國男子且體格身心狀態符合規定者,都要服役,不過,在軍事科技日漸精密化的今天,當兵相當程度已成為了當兵而當兵,而且現在服役不若過去辛苦,時間也大幅縮短。
然而,因為盡國民義務及「公平」等原因,基本上不允許有人因非身體特殊狀況而免役,頂多只有優秀運動選手因為國爭光等,可改服十二天的補充役。
在戰爭早已走上科技戰的今天,是否還需要大量的義務役軍人,是可討論的,而在募兵制實施前的過渡期,即然優秀運動選手可服補充役,我認為,可放寬各行業優秀人才服補充役,甚至免役的規定。
以演藝業為例,早已是跨國產業,傑出演藝人員不僅能打響國家知名度,也能為國家經濟貢獻,不少國家視為文創產業積極發展、培養人才。台灣演藝界流傳男人當兵後就不紅的「魔咒」,使得很多在當兵前走紅的男藝人,總是一拖再拖,就是怕當兵後被競爭激烈的演藝事業淘汰。
另外也有人說,日本男性偶像團體能常紅不墜的原因之一,是因不用當兵,工作可以銜接,而且沒當兵的美少年,保有一種莫名的中性感,很能吸引粉絲,雖不知後者是否屬實,但前者卻毋寧是真,不用離開產業繼續工作,是保持競爭力的重要因素。
其實不少行業也有這種現象,教育部將修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以後進修專校及學院修業限五年,避免有人「學無止境」的緩徵,建議兵役相關單位可藉此也修法,考慮對各行業傑出人才,設置類似傑出運動選手的條款,制定資格,審核後符合條件者可服補充役,或以特殊方式服役。
以男藝人為例,新兵訓練結束,其他役期可以每周三天從事與國防相關的工作來折抵,近來國防部為了募兵而籌拍偶像劇,也和民間合作拍了一系列宣導片,這些都是讓男藝人結合服役與演藝工作的作法。
徵集所有役男服役,固然符合對國家盡義務,及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卻可能不利各產業的發展,特別是國際級的優秀人才,應該要有能兼顧的智慧作法。流風(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