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梵文音譯是「薩達磨芬陀利迦蘇多羅」,竺法護譯為《正法華經》、鳩摩羅什譯為《妙法蓮華經》。「薩達磨」譯成「正法、妙法」,「芬陀利」譯成「白蓮華」。
天台宗智者大師在金陵瓦官寺,以三個月時間,每天講解《法華經》之「妙」字,以發揮其圓融不可思議之論理,故遂成為後人稱頌「九旬談妙」之佳話。何謂「妙」呢?
(1)依譯詞談妙:《法華經》全名「薩達磨芬陀利迦蘇多羅」,竺法護譯為「正法華經」、羅什譯為「妙法蓮華經」。竺法護譯成「正法」,以《法華經》的教義,依正法來實踐。羅什譯成「妙法」之義,據吉藏大師詮釋:他以「邪、正、粗、妙」來對比,以九十六種外道為邪,五乘法為正;以五乘法是方便為粗,以一佛乘是真實為妙。而一佛乘為「妙」意,亦含「會三乘歸一佛乘」之意,此是《法華經》的主要特色。
(2)依法談妙:羅什譯為「妙法」,指此經所宣說的教義,所謂「具妙以成法,因法以彰妙」,此經開佛知見,令一切眾生能依此修習,得證「生佛不二」平等實相。
又,「妙法」有相待、絕待妙和本←二門的分別。「相待妙」是相對待而稱的;如華嚴圓教兼別教,是一粗一妙;阿含但說三藏教,唯粗無妙;方等四教(藏通別圓)並談,是三粗一妙;般若圓教中帶通教別教,是三粗一妙。而法華純圓獨妙,一法不隔,是為「絕待妙」;尤如法界,是整個世界,無可對待的。
本門、←門各有十妙:「←門十妙」是針對《法華經》前十四品所說,來闡明諸法實相的本義;「本門十妙」,乃針對《法華經》的後十四品,尤其是〈如來壽量品〉所說「開←顯本」為依據,闡明久遠的本佛因果,乃至利益不可思議的闡揚,妙契於《法華經》的真實義為旨趣。
「妙法」,指微妙、究竟、圓滿、正確的法,即佛所說法微妙無上,是佛所自證不可思議難得的真理。「蓮華」,以蓮華喻經典的潔白清淨完整;若眾生從煩惱出離,則如蓮華出汙泥而不染,譬喻不可思議的法。「經」是「契經」,表本經上契諸佛之心,下契眾生的根機。此部經以「蓮華」為名,象徵《法華經》含具深遠的妙理,在多惱濁世之中,不為世俗所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