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美商美國總統輪船公司旗下的一艘「美傑輪」,去年底泊靠高雄港六十八號碼頭,在加油時發生燃油外洩事件,「美傑輪」逕自使用未經許可的除油劑除污,違反「海污法」,被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開罰,不服處分提起訴願也遭行政院環保署駁回,這也是我國地方政府對美商公司處以罰鍰的首例。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昨日表示,海洋局依違反海污法處分罰款新台幣十萬元,美國總統輪船公司不服向行政院環保署提起訴願,歷經多個月來審議,行政院環保署已將訴願駁回,也就是環保署也支持海洋局所作成的處分,對於美國總統輪船公司所持的理由不予認同。
世界各沿海國家對於海域環境保護日益重視,以去年長榮海運貨櫃輪在美國海域排放廢油水案為例,最後長榮海運同意支付兩千五百萬美元的和解金,並同意船隊在未來三年的觀察期內,配合美國政府執行相關的環保計劃。相較於長榮海運,高雄市政府對美商的新台幣十萬元罰鍰,金額並不高。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指出,世界各沿海國家對於海域環境也都有嚴格的保護標準,海洋污染防治已成為世界各國的共通理念,污染防治團隊將持續堅守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