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諱,是中國封建社會的產物。那時候,臣民要避君主之諱,後輩要避長輩之諱,否則就是大逆不道。
為避文帝劉恆之諱,月裡姮娥改為嫦娥;唐太宗叫李世民,柳宗元《封建論》國民的「民字」需以「人」字代之。
傳說有個叫賈良臣的人,要求家人對自己的名字必須嚴格避諱。他的兒子很乖巧,一天讀到《孟子》裡的「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就大聲朗誦道:「今之所謂爹爹,古之所謂民賊也。」氣得他老頭子乾瞪眼。
有個學生在私塾裡讀書,因他父親名榖,每遇到「榖」字時,也都要改讀為「爹」。如讀到《管子.牧民》裡的「積於不涸之倉者,務五榖也」,「五榖」念成「五爹」。讀到劉禹錫《上杜司徒書》的「百榖之仰膏雨」,「百榖」念成「百爹」。同窗聽了,取笑他道:「你一會兒,『五爹』,一會兒『百爹』,到底有多少個爹啊?」
更為有趣的是,古代常州每年元宵要大放花燈,以示歌舞昇平。有一任太守名田登,其名與「燈」字諧音,為避此諱,只得將元宵前夕的告示寫成「本州照例放火三天」。結果,老百姓譏之曰:「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文革時期,京劇《智取威虎山》中有句少劍波讚揚楊子榮的唱詞:「擒欒平,逮胡標,活捉野狼嚎。」其實,這裡的胡標,在《林海雪原》中原為「胡彪」;野狼嚎原為「一撮毛」。「彪」、「毛」二字在當時犯了大忌,故該劇為避諱作了大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