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財委會初審通過奢侈稅草案,但立法院法制局評估認為,應把珠寶、鐘表和預售屋等列入課稅範圍,預售屋部分,建議修改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且營業人與銷售人為同一人者。
法制局審核奢侈稅提出十項建議,包括珠寶鐘表和預售屋入法。法制局指出,根據家庭收支調查推估,超過五萬元以上就算是奢侈消費,外國也有對珠寶鐘表納稅的狀況。
根據法制局的意見,這兩年房市熱,投機炒作盛行,建商屢屢以創區域天價的手法行銷,投資客也照單全收,在每次交易的過程,一步步推升房價,最後所有的漲價空間全由自住客承擔,其價差則全由投機炒作客賺得。
法制局建議,納稅義務人應是銷售人,而非原所有權人,將行為罰改科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之罰鍰,為防止投機客炒作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