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一直漲,但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二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僅百分之一點三三,一、二月平均也只較去年同期上漲百分之一點二一,總體物價呈現平穩,與民眾感受差很大。
主計處解釋是因加權平均的結果,而物價漲的食物、汽油等民眾經常購買的商品,跌的是久久才買一次的商品,所以民眾感受與指數有落差。
筆者認為,以二月物價分類而言,民生經常性必需品上漲達百分之三點四二,除了國際原物料價格波動有關,也有年節效應,物價上漲並非出於供需失調,而是在供應環節的短期價格調整。
但是,政府相關單位在農曆年前,卻未能主動對不尋常的物價上漲強力查察,或積極展開平抑物價的作為,使得民眾對物價飆漲感受深刻。
其次,主計處的解釋顯示,消費者物價指數已與民眾感受脫節,應該調整分類指數的權重,以俾貼近現實,真實反映民生消費現況。
更重要的是,政府得到這些與現實脫節的數據後,應該成立跨部會的整合平台,不論是如何因應國際原物料價格、穩定消費需求、平穩供應民生物資及查察囤積炒作等,都要建立從上游到下游的短中長期策略,而非各自為政,甚至反應比市場慢半拍,造成民怨。
阮肇(台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