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教育部計畫修正「藝術教育法」,將學生一般音樂、美術、表演藝術課等成績,納入升高中和大學評比。
對此,教育、教師與家長團體,甚至大學聯招會都反對,質疑藝術課程著重欣賞,並非展示作品,很難做到公平,而且,藝術教育納入評比,更增學生壓力。
台灣因為聯考造成考試領導升學,學生學習只注重考科,為了導正而教改,卻還是擺脫不了不考就不重視的陋習,教改絲毫發揮不了作用。
藝術教育是希望讓學生多體認美的事物、陶冶性情,首重實踐,如果應該實踐在生活中的藝術教育,要用成績評比,而不管城鄉差距、家庭社經地位,都會直接影響制式量化所表現的成績。
李家同教授曾建議台灣的年輕人,要將眼光放得更遠,注意世界上最昂貴的工業產品,因為世界很多國家能保持繁榮,是因他們有能力做出一些別人不會做的產品,這些產品幾乎都是藝術。
李教授的建議正確,但問題是,大學制度是首重研究論文的評比,博士生不會動手的大有人在,如何期望他們能注意藝術產品,及未來教學生注意呢?這顯示教育培養制度出了問題,只用最簡單的考試衡量一切。
目前教育雖說五育並重,但是不能用成績呈現學生五育的好壞,有些人很會欣賞藝術,領悟超於一般人,可寫出很好的影評或樂評,有些人則是天生的演奏家,能演奏動人的音樂,但不見得五育均衡。
學生中各種人才都有,藝術教育目的是讓學生藝文作品,進而修養身心,建議教育部應該讓孩子從生活中養成對藝術的喜愛,讓他們感受一切美的事物,不要以成績評比,否則藝術教育會適得其反。
真簧(台中市/教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