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租屋、夜店暗藏危機 建築消防安檢法令與執行力 都須檢討 追蹤稽查要徹底
台中夜店發生奪九命的暗夜惡火,雖說這家店五年進行了二十一次安檢,幾乎都合格,但媒體報導,現場只有三十幾坪的空間,卻擠進七十多人,導致逃生困難,釀成大禍。

花蓮上周才發生大學生在校外租屋,慘遭大火,造成一死一重傷悲劇,引發輿論討論學生租屋的安全問題,及每到冬天總是有不少一氧化碳中毒的事件。
這不禁令人懷疑,目前的建築使用規定,是否有很大漏洞?消防設置規定及安檢條件,是否已不符需求?安檢執行是否嚴格徹底,及是否有追蹤考察?
以台中夜店大火來說,雖然通過安檢,但三十幾坪空間開夜店,甚至搭舞台,業者不當使用,放寬人數容納,導致原本安全的空間變成危險空間;而學生租屋長期存在鳥籠、鴿子籠屋與頂樓加蓋現象,原本是正常隔間的民房,因房東為了多賺房租,而將裝潢打掉,蓋成一間間小套房。
這些大幅更動建築格局或使用空間的事,符合建築使用規定、安檢條件嗎?而且就算建管、消防單位不知道,警政單位也不知道嗎?
日前有朋友看了校外學生宿舍火災新聞後,想到輔大東海淡江等大學附近,長期充斥許多違法改建的鴿子籠學生宿舍,質疑政府根本沒有積極查辦違建,但各縣市相關單位卻說有檢舉就會辦,難道沒檢舉就不辦嗎?各級官員不會主動稽查嗎?還是覺得事不關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雖然民眾違法改建或使用建築導致意外,自己得負大部分責任,但各級政府相關單位是否各行其是,未橫向連繫,研商修正不合時宜法令,建立可糾舉錯誤使用或違法改建的機制,反而任由民眾任意違建、變更使用方式,讓原本安全的建築便成危樓,釀成公安大災難。
監察委員已決定調查,建議必須查訪各地方政府相關單位有無行政怠惰,甚至默許違法。
大學生校外宿舍、夜店大火,都顯示法令、執行都出了問題,官員恐難辭其咎,政府必須拿出魄力,該修正法令就主動召集各單位商議修正,該嚴格執行安檢就雷厲風行,該加強追蹤考察就加強,不要老是被動做事,或拿人力不足搪塞,如果政府執法不嚴,則無論法令立意再良善,恐怕都無法保護百姓生命財產安全,沒人手就加人手,復甦景氣最需要政府擴大公共工程投資,增加人手取締不法,維護百姓安全也是一種擴大投資啊!
王興(台北市/行政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