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將台灣詐騙嫌犯遣送中國大陸事件,政府不接受菲律賓特使的「致意」,堅持要菲國道歉,但菲律賓總統則堅持沒必要道歉,政府決定以軟性凍結菲勞輸入制裁。
由於軟性凍結,加上相關部會規定,重新申請、入境菲勞須繳交菲國「社會保險卡」,但菲國早已停發,使三千名菲勞卡在菲國,五千名將到期遣返,在台菲勞和移工團體到勞委員抗議,呼籲別把他們當代罪羔羊,願代總統道歉,有學者到場聲援。
看到新聞我覺得遺憾,似乎有不少民眾支持政府抵制菲勞,但是,台灣是簽了國際兩項人權公約的國家,不該以他國勞工權益作為手段,以達到政治、外交目的,而且菲國遣送台嫌到中國大陸,有國際法的爭議,菲國所為並不見得錯,然而政府以此方式要菲國道歉,作法恐不適當。
其次,就算菲國有錯,但犯錯的是菲國政府,而非勞工,為什麼要他們當代罪羔羊?
再者,政府說凍結菲勞可改用其他國家勞工,但不告訴百姓菲勞是東南亞外勞中,人力素質最高(最多大學畢業生,且懂英文),來台工作最好上手的勞工(菲國接受美國文化程度高,融入台灣環境能力較快)。
而且,聲援菲勞的學者以雇主身分說,她母親長期靠外勞照顧,可見台灣需要外勞的家庭不在少數,重新申請曠日廢時,政府有沒想過要這些家庭怎麼辦?
更重要的是,兩岸簽署ECFA後,政府正積極爭取由菲律賓幫助融入東協十國的經濟體,卻為了十四個在外國犯罪的台嫌沒能引渡回台,就打算搞砸兩國關係,這樣的外交戰恐怕擺錯譜了。
此外,勞委會是為了保護勞工權益而存在的單位,而且不止本勞,外勞也應屬被保護的範圍,應該就勞工權益、得失利弊向政府建言,而不是當乖乖牌,還說「準備好了」,不知是不是準備好讓國際人權團體撻伐,丟臉丟到國際?
可流(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