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高雄地檢署已發出執行指揮書,請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十八日到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接受評估。法務部官員表示,按照實務慣例,評估約一周後,就能判斷是否符合發監標準。即吳淑珍是否入獄,月底前就能決定。
吳淑珍因龍潭購地等案被判刑十七年半,由台北地檢署囑託高雄地檢署代為執行,雄檢九日將執行通知書送達扁家,請吳淑珍十八日到案執行。依法務部先前規畫,吳淑珍先到雄檢報到,再由雄檢派專車載往培德醫院,評估是否適宜入監。
法務部官員表示,依過去經驗,評估期約一周,醫生會依過去就診資料及實際狀況,判斷吳淑珍能否在培德醫院自主活動,並提出應不應執行的建議;如果醫院評估可以入監,就會直接留在培德醫院執行;若評估不能發監,則由雄檢另尋找其他方式。
法務部官員表示,嚴格來說,十八日只是先接受評估,還不能算是入獄服刑,但評估期間可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