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僅「組成方式」違憲,但NCC仍為獨立的機關,使得NCC九位委員去留受到注目。在九位委員決定留任後,行政院、立法院昨天都表示要修法讓NCC合憲,順利運作。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指出,根據大法官解釋,NCC繼續存在是被許可的,他尊重NCC委員的共同決定,立法院也會盡速提出修法,讓NCC兩年後合憲繼續存在。
行政院重申,基於行政一體原則,NCC的業務、人事、預算、法案,都應服膺行政院規定,政院將盡速推動修法,讓NCC運作合憲;在修法之前,只要NCC配合跨部會協調,政院不會以預算權壓迫其運作。
有鑑於NCC近期不會改組,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籲NCC提出照顧消費者權益的具體作為。消基會曾多次批評電信費率居高不下、二類電信市場造成上千名消費者受害、中華電信長期獨占市場,以及國內打長途電話比打到美國貴等現象,李鳳翱盼NCC加緊腳步,做出實質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