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員林訊】去年彰化縣線西鄉傳出鴨蛋含有重金屬事件,縣府環保局先查出線西鄉黃進來的鴨場泥土含重金屬,再追查發現吳志銘曾租該地從事廢銅渣熔煉廠房,曾將含有重金屬的污泥棄置現場,彰化地檢署昨日依違反廢棄物處理法罪,將吳志銘提起公訴。
檢察官劉世豪指出,住在和美鎮,現年三十二歲的男子吳志銘曾在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到八十九年九月間,向地主黃裕仁承租線西鄉重興段一一七七─二地號土地,從事廢銅渣熔煉作業;吳志銘明知廠房會產生有含鉛等重金屬的污泥,他沒有處理能力,也未委託合法的清理機構回收處理,就任意棄置在土地上。
後來吳志銘搬遷廠房,地主黃裕仁詢問如何處理廠內堆棄的泥土,吳志銘說將污泥沿著當地池塘岸邊舖平即可,黃裕仁照辦後,再把土地租給鴨農黃進來。
去年爆發當地鴨蛋含重金屬事件,行政院環保署發現黃進來飼養的蛋鴨和鴨蛋重金屬含量很高,通報彰化縣環保局前往採取泥土樣本送驗證實,終於查出這鴨場的污染來源,全案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