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監察院長王建煊昨天說,陽光四法部份法條當初立法時開罰很重,有點比例不平衡,似乎太苛了點,但「法不是我們訂的」,監察院將就執行狀況向立法院提具體建議。
王建煊昨頒獎給「監察院二○一○明鏡陽光海報設計競賽」得獎人,他說,立法院通過陽光四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及遊說法),但很多人不清楚,學生更不知道,他希望海報設計競賽得獎學生回到學校後,能擔任陽光四法大使,讓同學也了解陽光四法。
王建煊受訪時指出,陽光四法實施的對象,除了財產申報法大家清楚一點外,其他像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很多人不清楚,「有些人觸法後,坦白說,感覺上有點冤枉,我們也有這種感覺,但我們不是立法的,法不是我們訂的」。有些法條當初訂法時一罰就罰很重,幾百萬幾千萬地罰,有點比例不平衡的感覺,監察院會向主管單位及立法院提具體建議,包括,執行過程發現哪些法條好像太苛一點,都會提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