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陳綺貞唱著〈旅行的意義〉,她的聲音連嘲諷都可以唱得這麼輕柔,彷彿可以看見一抹包容的淺笑。
旅行的意義到底是什麼?近幾次的國外旅行,連一篇遊記都沒有寫出的我,開始問自己這樣的問題。
就像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我曾經說過:「出走也是為了回來」這樣的話。但如果不累呢?還要休息嗎?如果覺得這裡很好,還要出走嗎?而且為什麼一定要走這麼遠,好像非得穿越雲層才算是一個旅行,說出來才不顯空虛。
我發現朋友會說:「我去琉球度假、我去某某島度假。」如果用到旅行這個詞,就是要遠到歐美洲之類的地方了。但對我來說,旅行的魔力,是引發探索及好奇。異地的新事物該豐沛我們的生命,然後滿載活力而歸,但實際上,回國的第一天,我總是癱在床上度過。
以巴黎為例,我開始思索,什麼是我旅行中,該裱入人生畫廊中,最彌足珍貴的感動?然後我發現,那些感動的場景,都不是目的地。
在凱旋門,屹立五十公尺的高度,栩栩如生的浮雕記載著拿破崙的豐功偉業;而我記憶裡深刻的滿足,卻是氣喘吁吁爬了二百七十三階旋轉梯的我們,癱坐在凱旋門頂樓的石椅上,分享背包裡,從台灣帶去的即溶麥片,二月的雪地裡,那熱騰騰的香味。
巴黎鐵塔,不像左岸咖啡廣告中那樣精巧。我們在它遠遠的腳下,仰望它,卻怎麼也放不進小小的鏡頭裡。鐵塔下的公園是午後的悠閒,附近有所學校,走出一群穿著制服的巴黎青少年,那些俊秀精緻的臉龐,流轉在鼻腔的法語與我擦肩。路旁有些小店,專賣精緻文具的店鋪,櫥窗裡成列著像古董般的鵝毛筆……。
大衛像與蒙娜麗莎,我們都帶著朝聖的敬意一一巡禮。只是在我的記憶裡,那美感與欣喜,比不上連續三天的下雪日後,天氣終於放晴的下午,我們漫步在塞納河畔,陽光從樹梢灑在草地上、落葉堆上的畫面。
諸如此類,旅行後映在心上的,都不是計畫中的標的物,而是一些天賜的偶然。那些標的物,其實我們早就認識他們了,電影與畫報上,我們總看到他們最美好的一面。就像一個總是拿沙龍照示人的網友,我想見面之後能繼續成為戀人的機率不高。
旅行的意義,對我來說是發現。發現不同的世界,也發現不同的自己。
不要排斥每個偶然發生的際遇,也不要預想太多該得到的驚喜,這樣的態度,可以擁有更美好的旅行。人生,不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