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大學法」修正案,未來教育部將取得國立大學合併主導權,被整併的學校不能再說「No」。教育部表示,過去推動的台大和國北教大、清大和竹教大、台師大和台科大、中興和中教大、屏教大和屏科大等大學合併計畫,預計都將在法案三讀通過後,在三年內推動整併。
高教司司長何卓飛表示,過去國立大學合併需由學校召開校務會議討論,過程容易受到反彈及阻力,甚至有學校藉此「獅子大開口」要求三、四十億元經費補助,但大學法第七條修正案通過後,將給予教育部行使大學整併公權力的法源依據,教育部將會視學校招生狀況、整併學校是否能夠互補,以及對教育資源整合是否有幫助來訂定指標,進行大學整併計畫,並將在半年內訂出相關辦法。
何卓飛指出,教育部曾推動多所大學合併卻未成功,希望未來能在修正案通過後,在三年內進行部分國立大學合併;此外,台南大學與台南護專已在討論合併事宜,台中技術學院與台中護專已獲得兩校校務會議通過合併案,教育部長吳清基也說:「很快就會有好消息!」
何卓飛表示,根據大學法第七條修正條文,教育部將可依高等教育整體發展、教育資源分布、學校地緣位置等條件,輔以經費補助及行政協助,擬訂國立大學合併計畫報行政院核定,由各國立大學執行,學校須依法配合,不能拒絕。
提案立委楊瓊瓔認為,面臨少子化問題,至二○一六年上大學的人數估什只有約十九萬人,要避免產生「蚊子大學」,就應推動大學整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