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年代綜合台因節目廣告化情節嚴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決議撤照,這也是NCC成立四年以來,第一個遭撤照的頻道。對此,年代表示遺憾,將循法律途徑解決。
NCC發言人陳正倉指出,年代綜合台去年十一月申請換照時,NCC發現其違規紀錄相對高,共裁罰四十九次、一千六百七十五萬元;因此,NCC在今年二月二十六日有條件許可換照,一年內若有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十七條(妨害兒少身心健康、公序良俗)、十九條第一項(節目與廣告未區分)規定、六個月內節目首播率未達百分之四十,其中任何一項,許可執照就失去效力。
NCC指出,年代綜合台換照後,三月、六月共違規三次,NCC在七月十五日通知年代綜合台「執照許可失去效力」,應立即停止節目和廣告的播送;但年代綜合台仍繼續播送節目與廣告,NCC委員會昨天除做出撤照決議,並裁罰二百一十萬元。
至於年代綜合台下架後的四十五頻道,NCC表示,在不中斷訊號的前提下,以其他「同類型頻道」替代,最快今天找相關業者討論,尊重系統業頻道規畫。
NCC在二月有條件通過年代綜合台換照後,年代綜合台三月曾提出訴願,行政院不受理;十月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現在審理中。
對於NCC的撤照處分,年代電視台執行董事王宜陵表示遺憾,並說這是「恐怖的做法」;他同時說,至少應等到司法判決確定後再做處理。
王宜陵表示,年代綜合台換照案經過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討論認為,NCC處分確有失當之處,其中包括違背委員會決議「撤換分流」原則、採附款「解除條件」的換照許可有待斟酌、換照違規核處與首播率要求未有明確法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