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台北等四大律師公會合作,針對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一百一十四位法官進行評鑑,高玉舜在法庭態度與訴訟程序進行項目到雙料冠軍,成為此次評鑑最優法官,曾德水則拿下兩項最後一名。
此次評鑑分法庭態度、訴訟程序進行與裁判品質等三個項目,公布最佳與最差各十名法官。其中法庭態度前三名分別為高玉舜、何菁莪與李釱任,倒數三名為曾德水、蔡光治與陳榮和。訴訟程序進行前三名為高玉舜、蔡國在與李麗珠,倒數三名為曾德水、蔡光治與林明俊。裁判品質項目前三名為江振義、吳燦、汪梅芬,最差三名為蔡光治,詹駿鴻與賴邦元。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目前司法院版本中的法官評鑑虛有其表,評鑑委員會過半委員由院長任命,無法有效淘汰劣質法官,也無法獎勵優秀法官。
被評鑑最優的高玉舜,因踢爆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子關說案而聲名大噪,曾德水則因輕判陳哲男司法黃牛案引發爭議,部分法官認為「媒體印象分數」多於實質內容,且排名最後者未提出具體事證,難達淘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