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台灣申請歐洲聯盟免申根簽證案再獲重大進展。歐洲議會(EP)全會十一日以五百五十九票贊成、四十票反對、十三票棄權的壓倒性多數,通過台灣免簽案,台灣民眾最快年底就可免簽赴歐。
歐洲議會通過台灣免簽案,表決過程僅五分鐘,我駐歐盟代表林永樂,率代表處官員在旁聽席全程觀察。
歐洲議會全會表決通過後,全案將移交定十二月二、三日舉行的司法暨內政部長理事會審查,若再通過,台灣的免簽案將於歐盟公報上公告二十日後生效。屆時台灣民眾可免簽證進入歐盟二十二個申根公約國及挪威、瑞士、冰島、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賽普勒斯等二十八國,半年內可停留九十天。
今年七月五日,歐盟執委會正式提出台灣免簽案,經過將近半年的努力即將達陣,可謂神速,以位於巴爾幹半島的阿爾巴尼亞與波士尼亞為例,努力兩年多才取得免簽優惠,而台灣與歐陸既無地緣關係,與歐盟會員國又無正式外交關係,卻能一鼓作氣力拚歐盟免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