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竹訊】路上撿到十塊錢,你會放進口袋還是交到派出所?新竹縣竹東鎮三十歲陳姓男子日前在客運站撿到十元,他走了五百公尺交到派出所。警員嚇一跳,心裡納悶「難不成是長官偵測」,也不禁佩服他的執著,還說:「這是我辦過拾獲金額最小的案件」。
竹東分局偵查隊承辦人員魏道明也嚇了一跳,特地打電話到派出所確認「真的是十塊錢嗎?」不過,金額雖小,仍要依規定上網公告找失主。
陳姓男子剛辭掉工作待業中,對此事態度低調,他認為「我只是做該做的事,拾金不昧本來就是該有的態度,怎麼大家這麼驚訝?」
陳母則不感到意外,「我兒子就是會做這種事的人」。她說,兒子從學生時代就很討厭說謊、作弊,相當正直,「堅持對的事不怕麻煩」。去年他在路上撿到一百元,也是堅持送到派出所,公告期限過後,仍沒有失主出現,才到分局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