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半年前,財政部收到一封裝有十萬元現鈔的掛號信,信中附上一張寫著「以前偷,現在還國家。後悔者敬上」的字條,財政部官員遍尋不著寄信人。六個月的「失物招領」期限已到期,官員說,這筆錢會繳交國庫充公。
財政部官員說,印象中從來沒有遇過這樣的怪事,搞不清楚這位民眾寄錢的動機和目的是什麼,加上找不到當事人還錢,也只能依法公告失物招領,如今已過了認領期限,只能依法充公。
今年四月,財政部收到一封由桃竹苗地區寄來的掛號信,收信人寫著財政部,寄信人則署名林○○,相關人員打開信封,赫然發現信封內放著一疊千元大鈔,數一數有一百張共計十萬元。信封內除了一疊現鈔,另外還附上一張字條,上現寫著「以前偷現在還國家,後悔者敬上」。
財政部官員撥打掛號信所留的電話,接到電話的民眾也表示不知情,原本官員希望能見一面,但民眾擔心是詐騙集團的伎倆,以「幫不上忙」為由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