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上班族都是在南科年輕工程師疑似加班過勞死事件爆發後,才知道「責任制」的存在,但這不是老闆逕自宣布就行,而是有特定產業、職銜規範,必須報請主管單位核准才能施行。
坊間一般企業告訴員工是責任制,幾乎都是違法。根據人力銀行的調查,近八成上班族都被公司以責任制為由無償加班。荒謬的是,大老闆與高階經理人薪水與分紅配股年年成長,當員工要求加班費(還不是加薪喔),卻對員工說抱歉,表示公司營運困難。
員工努力替老闆創造業績,卻無法分享果實,主要在於政府認同企業主的說法,認為企業唯有壓低成本才可能與其他國家競爭。企業家強調,大陸員工好用又便宜,如果台灣員工不接受目前條件,他們就要把公司遷往大陸,勞方為了保住工作,明知道被剝削還是認了。
企業利用加班,減少雇用人數,是造成景氣復甦但失業率居高不下、所得停滯的原因之一,其他像聘用非典型勞動力的比率增加,也是原因。政府若要救失業率或景氣,就不能放任企業主繼續拿責任制硬拗員工無償加班,就算要把兩個人當三個人用,也要付三人分的薪水。政付應制定辦法督促企業,防堵不肖企業拿責任制剝削員工,讓勞動力回到勞動市場,從根本降低失業率。
老闆們!不要把人才當耗材,任意剝削員工的勞動果實。
王樵一(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