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免費體檢、全勤獎金三千元,人力銀行近來競相登出這類徵求「健康志願者」的打工廣告,註明一次「營養金」一至兩萬元,遭到立委質疑,這些打工機會實則招募人體試驗受試者,除了違反相關法令與倫理規範,可能嚴重威脅受試者健康。
衛生署官員表示,以打工與利誘招募人體試驗者違反規定,除可要求招募公司中止外,可處十萬到五十萬元罰款,衛生署也會加強稽查。
立委黃淑英昨天指出,去年十月通過的「台灣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中,包含發展台灣為「亞太CRO中心」;所謂CRO即是人體試驗受託服務生技公司,但近期發現,CRO招募廣告入侵各求職網站,但卻是以打工為名,吸引二十歲到四十歲的大學生、上班族等青壯族群,擔任試藥白老鼠。
她說,有些廣告甚至標明「全勤獎金三千元」、「推薦朋友成功一千元」等,把受試者原本出於「利他」的善意參與,變成只為尋求對價關係,違反人體試驗相關規定。
黃淑英指出,這些招募廣告更以「報名者不可關手機或漏接電話」,暗示名額有限,違反招募原則「不得使用名額有限」規定;更對人體試驗副作用清描淡寫,僅提出「如果是藥物引起的,在停藥之後就會得到改善」這樣的說詞,形同暗示試驗藥物安全無虞。
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理事連群說明,參與人體試驗研究,應被視為熱心奉獻的崇高行為,參與研究的受試者與研究相關人員間應為平等關係,受試者可依其意願自主決定是否參與研究。
但受試者若是以打工的雇佣型式參與,是否可以自由進出就有疑義,如果營養金被視為一種薪資報酬,受試者是否被充分告知參與的藥物的可能風險及傷害、權益是否被保護,都值得重視。
黃淑英說,兩、三年前曾有一個案例,一名年輕人因肝病去世後,大家才發現他在一年內參加了六、七個人體試驗。這些招募廣告幾乎都號召受試者加入家族,以得知最新試驗資訊,有鼓勵重複參與試驗的意圖,這些都已違反了相關人體試驗招募原則與倫理規範,衛生署應全面清查相關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