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新加坡爆發史上最大宗公務員詐騙貪瀆案,一名土管局副司長級的官員,過去二年以不實合約詐騙政府一千一百八十萬新元(約新台幣二億七千萬元)。目前辜聲偉被控罪名超過二百項,包括多項詐騙、貪汙、販毒等;如果罪名成立,光是每項詐騙罪名即可判最長十年徒刑。
土地管理局科技及資訊科技基礎建設部門副司長辜聲偉,今年四十歲,二○○七年三月才加入土管局。但調查發現,他在二○○八年一月至今年三月之間,與人共謀詐騙土管局,讓土管局相信他的部門因採購維修及升級系統,需與十家公司合作。
事實上,這些公司根本沒有進行任何工程,但土管局被蒙騙,仍然支付款項,每次最少二千四百五十新元(約新台幣五萬六千元)至六萬新元(約新台幣一百三十八萬元)。
新加坡媒體報導,辜聲偉用這些不法之財去買高檔名車及房子。他曾一次付清一百五十五萬新元(約新台幣三千五百萬元)及三十萬元(約新台幣七百萬元),分別購買藍寶堅尼跑車及賓士跑車,並登記在妻子名下;此外還有一輛十四萬新元(約新台幣三百二十二萬元)的賓士車登記在岳母名下。
此外,他在去年也一次付清九十萬新元(約新台幣二千零七十萬元)購買一間公寓,並以二十四萬新元(約新台幣五百五十二萬元)購買股票。
調查還查出與辜聲偉共謀詐騙者有六人,其中一人也在土管局服務。
李光耀談收賄
「一定抓得到」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昨在俄羅斯商業論壇,剛好談到該國的廉潔制度。他表示,新加坡所建立的制度,不是假設無人貪汙,而是確保一旦有人貪汙受賄,一定會被揭發並面對處罰。這是優勢,讓企業家更有信心經商和投資。
李光耀說,根據新加坡法律,一個人若無法證明擁有的資產與收入相當,就會被當成受賄。他舉例說,如果你銀行戶頭裡有二千萬新元(約新台幣四億六千萬元),但每月收入只有一萬新元(約新台幣二十三萬元),那麼當局會先假設你受賄,直到你證明有能力賺這麼多錢。
他也強調,在政府機構內,做決定有一套遵循標準。如果有人舉報他的競爭對手獲准、但他未獲得批准,那麼「你馬上就會有麻煩了,必須做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