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總是珍貴的,能否有尊嚴,雖然視乎活著或緬懷情愫的成分較多。然則,在活著時遇到急切的人命需要,如果對方在救援時,沒有達到原本應該可以施予的,大體上都是不尊重其他人的生命。
然而,每逢坊間在一些表面看起來大是大非的事情上,如災難、或劫難,特別是平民當遇上某些無理對待,於是產生了短暫的抵抗情緒,或仇他心,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對於種族性的歧視,萬萬不可取。
那種「能憎才能愛」的情感換算公式,總是革命者慣常運用的不良手段,藉此去煽動民眾的情緒而達到目的。
我個人喜歡樸實較多於詞藻華麗的包裝,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坊間無論是各黨派或團體的種種活動,有什麼「噱頭」或包裝,我無意見,也不在乎,覺得善德的擁護者,明白在哀悼的時候,是一分捨不得、放不得、喜不得和忍不得的心情,自由出來參與任何集會去哀悼,幫助釋放自己那放不下的傷痛情緒。在那當中,不應對別人造成滋擾,而是發乎自己個人的需要,無論站不站出來,只要舒適自在,隨意隨心,便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