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生署為了提高中醫服務品質,明年起辦理中醫醫院暨醫院附設中醫部門評鑑,未來中醫學系畢業生必須在通過評鑑的醫院接受兩年訓練,藉此提升臨床經驗,才能到外自行開業。
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指出,現行中醫系學生在畢業後,必須接受一年臨床實習。隨後不管在任何一家中醫診所醫院或是醫院附設中醫部門工作,只要滿兩年,就能到外面自立門戶,開設診所。
未來中醫系學生在實習後,若想開業,就須選擇通過中醫評鑑的醫療院所,並接受兩年的「開業中醫師訓練」。黃林煌說,該項評鑑作業程序、評鑑基準及評分說明等規章,預計在今年十一月底完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