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了減少塑膠使用量,環保署正式公告,量販店及超級市場九十九年度下半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和全年度(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減量率目標,分別為百分之三十及百分之二十七點五。一百年度的減量率目標則為百分之三十五。
環保署表示,減量方式包括:商品裸賣不使用托盤或包裝盒,以及容器輕薄化。業者若無法以這兩種方式達到目標減量率,則可選擇改用塑膠以外的替代材質容器,例如紙容器或PLA生質塑膠(洗選蛋盒即是PLA),由業者自行規畫減量方式,挑選賣場中適合的商品,進行塑膠容器減量。
環保署九十六年起依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規定量販店及超級市場應逐年減少包裝生鮮食品、蛋類及糕點麵包等產品塑膠容器使用量,第一年、第二年減量率應分別達百分之十五及百分之二十五。
環保署統計,減量措施實施後,減量成效良好,環保署因此決定,提高減量率的目標。有部分量販業者表示,PET、PS、PVC、PP等塑膠材質遇熱溶出物,已證實對人體有害,因此願意執行減量。但替代材質的PLA比傳統塑膠脆弱,若作為包材,必須更厚重,如果大量使用PLA,可能反而產生更多廢棄物。
環保署表示,減少塑膠量是既定政策,若業者未達年度減量率、未提報減量計畫,或未提報年度減量成果,將被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