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產創條例配套完成,中小企業每多聘一人,政府就提供一萬元補助,補助半年;若聘用四十五歲以上勞工,補助延長為一年。這項配套八月底生效,十月一日起接受中小企業申請。
吳揆宣示年底失業率超過百分之五即下台,由於中小企業就業人數是整體就業人數的七成六,為鼓勵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能量,行政院促進就業專案小組原則同意經濟部研擬的「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補助辦法」,本周會對外公告「,預計新增僱用一萬人,九億元補助款將由就業安定基金支應;十月開始受理申請,明年五月截止申請。
經濟部指出,補助條件以年齡為區分,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若為四十歲以下,失業達三個月以上,補助六個月;四十歲以上者,則無失業期間限制,最長補助十二個月;增僱員工每月最低薪資為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加上一萬元補助金,每個月最低薪資至少二萬七千二百八十元。
不過,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林秉彬表示,多少會有誘因,但補助限制重重,規定太多,就怕中小企業主礙於規定繁多,根本無力申請,以致於失去政府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