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曾有富人鑽漏洞,假借身心障礙者名義購買高級進口轎車,享受免牌照稅的優惠。立法院昨日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如果超過三千cc以上,代表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將不得再享有免徵牌照稅的優惠。
以去年的統計數字來看,全國有三十九萬四千輛汽車享受身障者使用免牌照稅優惠,稅額高達三十八億五千萬,相當龐大。有鑑於部分殘障車已變成人頭戶,立法院初審通過決議,高級進口轎車不得再享有免徵牌照稅的優惠,避免稅負不公,國家資源被扭曲。財政部長林全認為,目前免徵牌照稅的優惠,確實有點過度。
主管機關表示,身障者的人數有九十一萬人,雖不是每人都有能力去買車,問題出在當中有一萬多輛都是三千cc以上的進口豪華轎車,因此認為在牌照稅優惠部分要加以限縮。
財政部原本還希望,身障者如果不能開車,而要由別人協助,必須限定是三等親以及配偶等特殊關係;不過立法院修法並未納入。目前初審通過,只要和身障者住在一起的都可以,也就是基本上「身心障礙者」的交通工具,每戶以一輛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