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紐約曼哈坦和布朗士有九家商店在酷暑任由大門敞開,希望外洩的冷氣能吸引大汗淋漓的路人入內,結果被市府根據二○○八年通過的新法罰兩百美元(約台幣六千四百元)。
紐約市消費者事務局發言人凱伊.薩林說,去年該單位只對違規的商家發出警告。《紐約時報》報導,今年以來,該局已檢查一百零五家商店,七十家遵守法律、二十六家被警告,這九家被罰商店去年皆已被警告過。初犯罰款是兩百美元,十八個月內再犯增至四百美元(約台幣一萬兩千八百元)。
按照規定,任何超過四千平方呎的商店,或在紐約市有五間(含)以上分店的連鎖店,使用空調系統時必須關好大門。薩林說,去年有百分之八十一商店守法,且媒體已大幅報導新規定,商店應該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