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昨日表示,國外學校目前並無經核准來台設立分校,也未開放國外學歷「外位內修」,因此均不予認定。
近來報章、網路上有業者以國外大學名義在台招生授課,並宣稱可協助取得國外學歷證明。教育部表示,要取得國外碩士學位,至少要在當地學校讀滿八個月,博士至少要十六個月;用網路線上教學取得的學分,也不能超過總學分數一半,否則學位不予承認。
教育部指出,為鼓勵國際學術合作,提升學生國際競爭力,已允許國內各大學校院得與國外大學合作辦理雙聯學制,提供具有學籍的在學生提出修業申請,可同時在國內外大學修讀雙學位。
詳情上網:http://www.edu.tw/bicer/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