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健身房運動蔚為風潮,但糾紛頻傳,消基會派員以消費者身分,前全台灣二十二家健身俱樂部,佯稱想加入會員,有十七家健身俱樂部拒絕讓消費者攜回契約書審閱,而契約書內容以「世界」健身俱樂部對消費者最不公平。
消基會調查發現,部分健身房訂出會籍不可轉讓和收取轉讓手續費等不合理的條件,其中就有「MGO超體能中心」和「世界」二家業者。「加州」和「原動力」雖同意,但「原動力」要收取三千元轉讓手續費用。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根據健身房定型化契約範本,會員轉讓的手續費是不得超過一百元。
消基會也發現有些業者補發會員證的收費,高於定型化契約範本明訂不得超過一百元的規定。包括「加州」、「金牌」、「世界」、「亞力山大」等,其中以「MGO超體能中心」最誇張,竟要求收取三千元。
在退費規定方面,根據定型化契約管本所訂,消費者可以在十五日內解約,而且會員在終止契約時,收取的手續費不得超過三成,但世界、亞力山大、加州、金牌、亞威和原動力等健身樂部,解約規定都不符合。
李鳳翱表示,健身房屬於預付型消費,業者促銷花招五花八門,民眾要看清楚契約內容,不要輕易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