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備受矚目的拉法葉案,台北地方法院經過九年多的審理認為,海軍艦管室前中將主任雷學明等五名被告,在採購拉法葉艦計畫表上,縱使數據計算錯誤,也只是行政疏失,沒有任何證據可證明被告及其家人有獲得不法利益,判決五人均無罪;另一被告姚能君因已過世,判決不受理。
民國八十九年陳水扁當選總統,對震驚社會的尹清楓命案和拉法葉艦佣金傳聞,要求「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檢方因此成立特調小組進行調查。
當時的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黃世銘認為證據不足,不應該起訴雷學明等幾位軍官,而遭當時的檢察總長兼特調小組召集人盧仁發要求起訴,在長達九小時的馬拉松式說服無效之後,遭調離台北地檢署檢察長職務,由接手的施茂林同意起訴,後施茂林當上法務部長。
隔年七月,台北地檢署偵結拉法葉艦軍購弊案,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將前海總艦管室主任雷學明、前執行長姚能君、前海發中心主任王琴生、前武獲室組長康世淳、前參謀程志波、前國防部計畫次長室第三處副處長宣蓬萊等人提起公訴,創下司法史起訴將官人數及層級紀錄。
當時檢方指雷學明等人當時辦理海軍二代艦籌建案,涉嫌向國防部隱匿法方報價暴漲的事實,未就法方報價合理性實質審查,浮編四十多億元巨額購艦預算,以致讓法方承商獲得不當巨利,得以給付高額回扣給軍火商汪傳浦、前海軍上校郭力恆等。
不過,合議庭昨天指出,檢方起訴時並未指控被告等人收受佣金,僅指佣金流向複雜,並不限於買賣(台灣、法國)雙方的人員,而檢方提及的佣金網絡,也完全沒有提告雷學明等人,因此,認定雷學明等人沒有收佣,與佣金無關。
另外,軍火商汪傳浦及郭力恆收佣部分(佣金達五億兩千萬美元,其中三千五百萬美元匯到郭力恆、其兄郭問天帳戶,兩人已匯回款項),檢方另案起訴,台北地院還未審結,因此,到底黨政高層及軍方還有沒有人拿到佣金,目前真相仍然不明。
雷學明等人昨天獲悉法院判決後,激動萬分,雷學明的女兒雷倩還掉下眼淚,他們感謝合議庭還其清白。他們表示,判決印證了檢察總長黃世銘當年堅決反對起訴本案,絕對是正確的,顯示當初的起訴是「政治起訴」,經不起司法的檢驗,希望檢方不要再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