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體育評鑑將納入大專校院評鑑,教育部昨天公布四項參照指標,包括全校修習體育課學生人數要達六成以上、體育室列一級單位等。學校至少要符合其中兩項,才可能被評為一等大學。
教部體育司長王俊權說,今年起,體育評鑑納入大學綜合評鑑和技專校院校務評鑑,要符合四指標中的兩項,才可能列一等。
王俊權說,四大指標包括:每年全校修習體育課學生人數達全校學生數百分之六十以上;體育室列一級單位,且分組辦事;學校體育館、運動場及游泳池三項體育設施,至少要具備兩項;體育教師與全校學生數以四年制日間部為主,學生與教師比例為六百三十比一。
他說,若學生數不到六百三十人,至少需聘一名體育專任教師,而兩名兼任教師等同一名專任教師。
另外,九十八學年度,國立體育大學和明道大學將體育列入四年必修課;約有超過半數的公私立大學,將體育列為兩年必修課。